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沿革: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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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w: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991年)|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 根据[[Law: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07年)|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Law: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2007年)|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2007年)|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 根据[[Law: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2年)|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Law: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2012年)|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2012年)|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決定]]》第二 次修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三 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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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30日 (二) 07:14的最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