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違約金: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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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之情形 == | |||
{{art| 除 下 列兩 種 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勞動合同法|25|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
; 違反服務期約定之違約金 | ; 違反服務期約定之違約金 | ||
{{art|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 服务期]] 。 | |||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勞動合同法|22|}} | ||
; 違反競業限制約定之違約金 | ; 違反競業限制約定之違約金 | ||
{{art|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 |||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勞動合同法|23|}} |
2021年5月6日 (四) 11:48的最新版本
可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之情形
除下列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劳动合同法》第25条 |
- 违反服务期约定之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劳动合同法》第22条 |
- 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之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劳动合同法》第23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