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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於 2018年10月26日 (五) 14:45 由
Llbw
(
對話
|
貢獻
)
所做的修訂
(创建页面,内容为“* 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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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8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