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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1994年/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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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China Law| 中国法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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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於 2021年7月10日 (六) 13:45 由
Ll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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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做的修訂
(创建页面,内容为“<onlyinclude>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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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