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第1063条

来自China Law| 中国法规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2020年
Llbw讨论 | 贡献2021年7月15日 (四) 08:48的版本 (创建页面,内容为“{{article|<onlyinclude>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
(差异) ←上一版本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版本→ (差异)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