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切換側欄
China Law| 中国法规库
搜尋
個人工具
建立帳號
登入
導覽
首頁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MediaWiki說明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
相關變更
特殊頁面
可列印版
靜態連結
頁面資訊
引用此頁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年/第20條
頁面
討論
臺灣正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大陆简体
香港繁體
澳門繁體
大马简体
新加坡简体
臺灣正體
閱讀
檢視原始碼
檢視歷史
更多
閱讀
檢視原始碼
檢視歷史
出自China Law| 中国法规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2012年
於 2021年7月22日 (四) 02:27 由
Llbw
(
留言
|
貢獻
)
所做的修訂
(创建页面,内容为“{{article|<onlyinclude>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
(差異) ←上個修訂 | 最新修訂 (差異) | 下個修訂→ (差異)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