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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第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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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China Law| 中国法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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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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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Ll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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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2日 (四) 02:27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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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