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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0年/第36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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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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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於 2021年8月11日 (三) 05:36 由
Ll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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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做的修訂
(创建页面,内容为“<onlyinclude>{{article|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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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