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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申請承認澳大利亞法院出具的離婚證明書人民法院應否受理問題的批覆/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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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申请承认澳大利亚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2005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59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8年12月1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調整司法解釋等文件中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條文序號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3次會議通過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等十九件民事訴訟類司法解釋的決定
》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