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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國公民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程序問題的規定/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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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
1991年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503次會議通過
根據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3次會議通過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等十九件民事訴訟類司法解釋的決定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