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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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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年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61次會議通過
根據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3次會議通過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民事審判工作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等二十七件民事類司法解釋的決定
》修正